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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udent management

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五四”评优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4-18 15:10点击数:833次

各团支部:
  二年来,我校共青团工作在总公司团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以党建带团建,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,为学校的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开展“学习青年习近平”教育实践活动,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,着力培养有理想、有本领、有担当的时代新人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继承和发扬共青团光荣传统。经研究,拟于“五四”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评选时间
  2018年4月—5月
  二、评选对
  校所有团支部和注册登记的团员。
  三、评选原则
  坚持标准公平公正树立典型。
  四、评选类别
  先进集体:先进团支部;
  先进个人:优秀共青团员;优秀共青团干部;
  五、评选条件
  认真学习十九大重要思想,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思想道德、专业学习、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、志愿服务、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的优秀集体或个人。以2016—2017年综合考评和表现为主。
  (一)先进团支部
  1.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,团支部有战斗力、凝聚力;
  2.团支委工作能力较强,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,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,团支部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出勤率达到90%以上;
  3.团支部活动内容丰富、扎实有效,班内活动主题鲜明、形式多样,且活动开展有序,成效良好;
  4.支部团员申请入党人数、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和党员(含预备党员)数比例高;
  5.考试通过率、技能大赛获奖率、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证获得率、文明宿舍率、等处于同年级先列;
  6.团支部成员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佳绩,支部内无团员受到各类违纪处分;
  (二)优秀共青团员
  1.拥护党的领导,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未受过任何处分;
  2.勤于学习,成绩优秀,一年内无补考或重修,获得奖学金者优先;
  3.自觉履行团员义务,正确行使团员权利,支持和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,按时缴纳团费的在籍、在册团员青年;
  4.积极参加校园文化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素质拓展活动,成绩优异。
  5. 在全国、全省技能大赛中,获得国家三等奖(含)以上、省二等奖(含)以上奖的共青团员,在思想品德合格、未受过纪律处分以及未出现重修或补考的基础上,经校团委认定后,授予校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荣誉称号(指标单列,不占所在支部评比数)。
  (三)优秀共青团干部
  在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基础上,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  1.在班级团组织中担任支委以上职务;
  2.有良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,勤奋工作,锐意创新,乐于奉献,敢于争先,取得显著的工作和学习成绩;
  3.密切联系青年学生,竭诚服务青年学生,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;
  4.在团员青年中起先进模范作用,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;
  六、评选程序和名额
  (一)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由各团支部以支部推荐和团员自荐的方式,经所在的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,由本人填写审批表,团支部和辅导员分别签写意见后,报校团委审批。其中,优秀共青团员为每支部2名候选人(上年度优秀班集体为3名候选人);优秀共青团干部为每支部1名候选人。
  (二)团支部参加先进团支部评选的,应向校团委全面总结本支部两年以来的成绩和经验,并提供1000字以上的书面总结材料,填写审批表。经辅导员同意后,报校团委审批。评选比例每年级2个候选团支部。
  (三)各团支部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名单须在校内公示3天。
  七、评选时间
  (一)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审批表及汇总表自行下载打印。纸质文档(一式一份)应于4月27日(周五)下午15:30以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,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:sjzdzxc@163.com(邮件主题请标明:**级**班团支部评优情况汇总表)。联系人:宁博:13891896702;王萍:13572827450
  (二)评选工作于4月底结束,并张榜公布。
  八、表彰办法
  所有受表彰集体、个人,由校团委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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